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监测服务(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等)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等)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监测服务(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等);
1.2采购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将由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48.7亩,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 吨/日,其中:一期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协同处置餐厨垃圾 20吨/日,协同处置污泥30吨/日;二期增加一条200吨/日的焚烧线,预留二期项目土地。本项目设有1台6MW 凝汽轮机组,装机容量为1台6MW发电机。拟建设施包括:垃圾接收与贮存系统、餐厨垃圾 处理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 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辅助系统,包括 除盐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公用工程配套系统,包括 供配电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 维修设施等。项目面积红线内总用地面积32470.43㎡,总建筑面积15103㎡。根据经营需要,本次拟采购本项目一期监测服务(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等)。服务期拟定36个月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的检测和监测周期要求,至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成止,具体检测周期和次数满足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验收要求;
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48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1采购范围: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监测服务(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等)采购,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监测服务,监测范围:工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含锅炉基础、汽机基础沉降观测)、边坡支护监测、水位监测及方案论证,括但不限于:锚、索应力、支护桩(墙)顶部水平位移、支护桩(墙)顶部竖向位移、支护桩(墙)体(深层)水平位移、坑边地面沉降、支撑轴力、地下水位、(临近)建筑物竖向位移、立柱结构竖向位移、立柱结构水平位移、(新建)主体建筑沉降,具体监测项目及数量:①X01边坡监测:X01段为Ⅱ级边坡防治工程,采用“锚索桩板墙+重力式挡土墙+截排水渠工程”进行治理,应开展施工安全监测及防治效果监测。施工安全监测内容主要为地表位移监测,防治效果监测包括地表位移监测、支挡结构变形监测及预应力锚索监测。测点:地表位移监测点不少于16点;支挡结构(桩顶)变形监测点不少于16点,预应力锚索监测按标准要求布置测点;监测频率及时间:边坡及防治工程施工期间监测频率为1次/d,施工完毕监测频率满足标准要求,监测周期不少于一个水文年,并满足标准要求。注意事项:本项目用地主要为山体开挖场地及回填场地,存在二次放坡,监测点重新布置的可能;X01段边坡土质成份复杂,施工期与甘南地区雨季重叠,需分段施工,施工期约2个月,存在监测点、监测频率增加的可能,监测单位在监测过程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调整监测方案,采集位移信息,确保安全(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点共用)。②综合主厂房基坑及渣坑监测:按图纸要求布置监测点并在基坑开挖至回填期间进行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监测点共计13点,基坑开挖及支护期间监测频率为1次/d,支护施工完毕监测频率满足标准要求,监测周期满足标准要求。(水平位移及竖向位移监测点共用);③周边道路监测:按图纸要求布设监测点5点,④对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主体沉降观测,观测点及观测频率按标准执行,观测周期2年。⑤水位监测:按现场实际情况监测。⑥方案专项论证:按国家规范GB50497-2019的要求进行论证。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服务期拟定36个月详见工程量清单的监测周期要求,至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成止,具体监测周期和次数满足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验收要求;
2.4服务地点: 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完冒镇康木车村达赛那88号;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当地政府要求进行监测。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7 日 14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采 购 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2楼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15921664620
202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