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山湖新城市政工程水泥稳定碎石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梓山湖新城市政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梓山湖新城市政工程水泥稳定碎石询比采购 ;
1.2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梓山湖生态新城位于咸宁市斧头湖咸安区辖区范围内,处于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及长株潭开发区的中间地带,此区域将建成一个集休闲旅游度假区、商业金融核心区、中高档生态居住区、生态农业产业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于一体的新型生态城。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金额为 332014.12 元 (税率1%);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成交份额暂定,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取定,排名第二、第三的供应商参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如报价排名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不愿意参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则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供应。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1采购范围: 水泥稳定碎石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 收到供货通知1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交货地点: 湖北省咸宁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项目指定地点 ;
2.5.1乙方所供材料应满足甲方项目对材料技术的质量要求,满足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2.5.2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5.3 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等。
2.5.4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压碎值小于35%,上基层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5MPa,下基层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0MPa,压实度应大于97%。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较长(6h左右),42.5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延退时间不超过2h。
集料级配组成
通过质量百分率(%) |
||||||||
筛孔尺寸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上基层 |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底基层 |
100 |
93-100 |
75-90 |
50-70 |
29-50 |
15-35 |
6-20 |
0-5 |
2.5.5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每批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 7 天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引起的退货。
2.5.6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采 购 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湖北路桥梓山湖新城市政项目部
联 系 人:郑伟
电 话:1807146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