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璜北街(羡璧路-光谷八路)10kv电力通道工程
管材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纹璜北街(羡璧路-光谷八路)10kv电力通道工程管材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纹璜北街(羡璧路-光谷八路)10kv电力通道工程管材 ;
1.2 采购人: 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为纹璜北街电力管网工程, 按照业主对工程实施进度的安排,该段西北起于羡碧路工程设计起点(KO+000),经立琮路,庆珪路线向南接光谷八路,工程设计止点(K0+860.562),工程实施全长893m,红线宽12m。
根据<城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中第七章电缆通道部分,城市主千道应根据需要及时同步建设电缆通道在新建和大规模扩建路宽对路宽<40m 的道路,可根据需要在人行道上建1至2条电力排管,常用管线断面宜为3*4孔150mm(含1-2孔多孔管)排管,此次按照甲方要求,排管为12+1孔。
在人行道下建设的排管埋设深度在0.5-0.7m,在车行道下建设的横穿管群,埋设深度在0.7m以上,同时需考虑承重,在少量无法明开挖施工的路段, 采用非开挖拉管施工,管群与地下设施,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交叉敷设需要满足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的最小间距。
电缆井的设置应与现有或规划道路建设相结合,一般在直线段每隔30-50m 左右设置电缆井,每200-300m 处增设电缆接头井。电缆井的大小应能满足电缆井内所有电缆的转弯半径要求电缆井内应考虑集水坑。电缆井在车行道或者人行道下时,应满足可能承受的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还应考虑电缆分支的情况,大道口尽量建设了通或4通电缆井。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375331.00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1 采购范围: 管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 收到供货通知内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 交货地点: 光谷八路(大长山东路-花城大道)工程项目所在地 ;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甲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询价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无
3.1.3财务要求:
无
3.1.4业绩要求:
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5 日 10 时 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采 购 人: 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山街道湖北路桥项目部
联 系 人: 樊宏宇
电 话: 17720513344
2025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