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投采购用户协议

 

在联投采购(以下简称“本应用”)申请注册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联投采购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本应用(所涉域名为:http://ltzxgl.com.cn)所提供的电子采购活动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应用服务。您点击“同意”或“下一步”,或申请注册本应用用户账号,或使用本应用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咨询”)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您作为用户,与联投咨询订立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一、信息和隐私保护

1.1 用户账号归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用户提交注册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的使用权。

 

1.2 用户应按要求提供准确、详实、合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并不断据实更新。注册用户应确保所填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并对其负责。如因信息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而引发相关问题,注册用户应承担相关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全部后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平台无关。

1.3 用户应保管好账号和密码,用户不得将其账号、密码、CA证书工具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疑似被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联投咨询。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或非因联投咨询的原因导致用户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联投咨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使用规则

用户在使用本应用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2.1 不得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2.1.1 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2.1.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1.3 损害国家荣誉或利益的;

2.1.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1.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1.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1.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1.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1.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的;

2.1.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1.11 违反本应用有关用户管理规定的。

2.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平台的网络服务系统。

2.3 不利用本应用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2.3.1 未经允许,进入平台或第三方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平台或第三方的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3.2 未经允许,对平台或第三方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2.3.3 未经允许,对进入平台或第三方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2.3.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或违反本应用禁止性规定的。

2.4请特别注意:

2.4.1如果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均可自主选择不注册为本应用的用户。只要按照平台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该行为即视为该用户已完全充分知晓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自愿同意了按本协议的条款与联投咨询签署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应用的各项规则制度;

    2.4.2本协议不涉及亦不适用于注册用户之间因使用本应用撮合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2.4.3采购平台仅作为信息提供平台,不作为任何采购关系权利义务主体,不介入注册用户之间的纠纷。采购平台各用户利用本应用参与相关的电子采购活动,必须对各自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4.4只有在本应用成功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用户,才能参与本应用项下电子采购活动
    2.4.5用户在本应用上通过CA证书实现电子签章、加密或解密的所有文件,本应用无需为此承担用户的数据在传输、加密等安全性方面的责任。

三、服务升级、中断或终止

3.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服务,本应用将事先在门户网站进行通告。

3.2 如用户向平台提出注销平台注册用户身份时,经平台审核同意,由平台注销该注册用户,该用户即解除与平台的协议关系。但注销该用户账号后,平台仍保留下列权利:(a)注销后,平台有权保留其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b)注销后,如其在注销前在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本应用仍可行使法律或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3 在下列情况下,平台有权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单方终止服务:(a)在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时,平台有权终止向其提供服务。平台将在中断服务后通知该用户。但如其在本应用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平台用户时,平台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其提供服务;(b)一旦平台发现用户的注册数据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平台有权随时终止向其提供服务; (c)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协议的;(d)平台认为需终止服务的其他情况。

3.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本应用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如果用户对上述行为持有异议,可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本采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豁免与赔偿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向联投咨询或联投咨询的关联公司、合作公司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同意赔偿联投咨询及其关联公司、合作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并有义务使之免受损害。联投咨询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用户账号或利用用户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联投咨询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联投咨询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注册用户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因注册用户违反本协议使用服务、或存在涉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查的过程中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对注册用户已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结论或决定而引起的任何权利主张向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许可方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或UKEY,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本应用;(b)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本应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或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款规定导致账号、密码、UKEY遭他人非法使用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本应用不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

5.1 本应用上的所有内容(用户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内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网站logo、图片、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联投咨询所有。

5.2 用户不得侵犯第5.1条联投咨询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联投咨询有权向用户追索由此而给联投咨询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的权利。

5.3 未经本应用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本应用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本应用形成竞争或损害本应用的利益,或本应用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本应用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六、其它

6.1 您申请或使用本应用用户账号以及相关服务即视为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联投咨询有权单方随时修改和更新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本应用相关页面查阅本协议的最新版本,并可自主选择是否据此继续使用本应用用户账号以及相关服务。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应用用户账号以及相关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并承诺做到:(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或UKEY,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本应用;(b)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本应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或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款规定导致账号、密码、UKEY遭他人非法使用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本应用不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6.2用户在使用本采购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运营方缴纳服务费。如用户拒绝支付该项费用,将无法使用本采购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运营方对用户因未及时缴纳服务费而未获取相关服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用户理解:本采购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虚拟场所。采购平台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用户对此应自行给予充分的审慎注意。用户使用采购平台所需的相关网络服务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由用户自行负担。

6.4本协议书在用户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

6.5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市江夏区

6.6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相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6.7 若您和联投咨询之间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即武汉市江夏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6.8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